中国晨报山东讯(特约记者张学锋 通讯员刘宗红 徐西江)骄阳似火,热浪灼人。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李庄法庭庭长侯占争带着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刘荣华,驱车三百多公里来到济宁市梁山县,为解开一桩让买卖双方都“憋屈”了大半年的“车疙瘩”做最后的努力。
事情要从去年11月说起。小张满怀期待地从老郑手里买了一辆二手半挂车,支付63000元后,双方签订了《二手车交易协议书》。可谁曾想,小张去车管所办理提档过户手续时却卡了壳——车管所告知车辆信息与档案对不上,手续根本办不了!小张瞬间觉得自己被骗了,认定老郑刻意隐瞒了车辆发动机更换这一关键事实。今年4月,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老郑退钱并支付违约金。
案子前后经历了三次庭审。5月9日的首次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小张咬定老郑“藏着掖着”,老郑则连声说“没刻意隐瞒”,双方在法庭上针尖对麦芒,火气都不小。到了6月3日第二次开庭时,老郑又抛出新观点,认为车在小张手里用了快半年了,如今出现信息不符的问题,责任怎么能全算在自己头上?
“疙瘩”越拧越紧,调解的可能性似乎越来越小了。侯占争心里盘算着:如果真要按程序走,申请车辆鉴定,不仅耗时漫长,还会增加双方的经济负担。案子拖久了,双方都得跟着“熬”,诉累只会更重。调解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对双方都有利,决定再为调解争取一次机会。
6月12日,第三次庭审。侯占争沉下心来,掰开了揉碎了给双方讲道理、算细账,既讲法律规定,也谈实际困难,话语间透着理解和耐心。或许是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又或许是双方早已被这场纠纷折腾得身心俱疲,他们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小张率先松了口,说车现在停在梁山县,老郑得自己去开走,但得赔他退车款和损失一共65500元。老郑想了想,也点了头:“行,这钱我认,我退。”
看到这来之不易的和解曙光,侯占争心里悬着的石头放下了一半。但口头协议有了,钱和车还在两地“悬着”,万一回去又变卦怎么办?为了让这来之不易的“和解”真真正正落地,他当即拍板:“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去梁山,现场办!”于是,便有了开头那场跨越三百公里的奔赴。
在梁山县,办案人员一行顶着烈日,跟着小张和老郑找到了那辆“惹麻烦”的半挂车。在法官的见证下,买卖双方围着车辆仔细查验,确认车况无误。随后,一方清点现金,另一方交出钥匙,所有手续当场办结。随着“车疙瘩”的化解,双方当事人终于露出了笑容,办案人员也如释重负。这场耗时数月的纠纷,在法庭干警和人民陪审员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图一:办案人员奔波300公里找到涉案车辆并现场见证车辆交付。
图二:在法官见证下,当事人当场完成退赔款手机转账。
责任编辑:李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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