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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5000斤土豆款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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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晨报山东讯(特约记者刘长景 通讯员徐西江刘宗红)“这样打官司省心、省劲,这样学法律管用、解渴!”近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在红花镇北郑村村委大院巡回审理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帮菜农要回了5000斤土豆款,还为围观群众上了一堂“订单农业合同规范”普法课。菜农们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

菜商老王口头约定,以每斤1.2元的价格收购菜农老李的5000斤土豆,交货后3日内付清货款。然而,老李交货后,老王却以“土豆存在病虫害”为由拒绝支付6000元货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老李诉至法院。红花法庭考虑到当地是蔬菜之乡,案件不大但是有一定的代表性,于是决定巡回开庭,示范解纷,并针对性普法,规避和减少类似矛盾的发生。

巡回法庭刚一布置好,附近的村民就纷纷前来旁听,村委大院里挤得满满的都是人。大家都想知道这种案子法官究竟怎么来断。红花法庭庭长栗瑞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发现争议的焦点是“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和“口头合同有没有效力”。法庭现场展示老刘留存的部分土豆样本及老王收货时拍摄的视频,并邀请农业技术人员现场对土豆品质进行评估。经鉴定,涉案土豆仅有少量表皮瑕疵,对整体质量影响不大。

经过耐心调解,老王认可了口头协议的效力,承认自身未及时验货存在过失,同意支付土豆款;老李也主动让步,双方握手言和。老王当场微信转账5000元给老李,案件圆满了结。

“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巡回法庭自动“切换”成法律课堂模式。栗瑞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向现场群众详细讲解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发展订单农业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农民群众如何防范和应对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等。前来旁听的群众纷纷点赞:“没想到在家门口就把问题解决了,还能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

“涉农纠纷多因法律意识淡薄、证据留存不足引发,通过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的方式,既能减轻群众诉累,又能针对性普法,增强农民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栗瑞表示,法庭正在通过这种“零距离”的司法服务方式,让法治清风吹进乡村田野,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李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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